【人事訊息】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專業輔導人員
主旨: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專業輔導人員
職缺名稱:行政專員/行政組員(心理師、社工師)
需求人數:1名行政專員、1名職務代理行政組員
一、行政專員
【資格條件】
1. 需學士(含以上)學位,具備諮商/臨床心理師、社工師證照及職涯評估與輔導經驗
尤佳。
2. 熟悉特教學生心理諮商輔導、個案管理、危機個案處理、特教推廣及電腦文書處理
。
3. 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,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。
4. 具二年以上(職務代理人為一年以上)之校園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尤佳
。
5. 具備英語諮商能力者尤佳,請檢附證明。
【工作項目/職務說明】
1. 需執行教育部職涯專案計畫內容。
2. 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。
3. 資源教室相關行政工作與經費規劃核銷。
4. 辦理職涯相關輔導活動與增能成長團體、課程。
5. 其他交辦事項。
【待遇】
依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與敘薪規定辦理,如為大學學歷則依行政組員聘用,最低薪資
38,875~39,075元(含證照特殊加給5000~5,200元);如為碩士以上學歷則依行政專
員聘用,最低薪資42,937元(含證照特殊加給5,200元)。
二、職務代理行政組員
【資格條件】
1. 需學士學位,可不具備專業證照。
2. 熟悉特教學生心理諮商輔導、個案管理、危機個案處理、特教推廣及電腦文書處理
。
3. 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,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。
4. 具二年以上(職務代理人為一年以上)之校園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尤佳
。
【工作項目/職務說明】
1. 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。
2. 資源教室相關行政工作與經費規劃核銷。
3. 辦理相關輔導活動與增能成長團體、課程。
4. 其他交辦事項。
【待遇】
依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與敘薪規定辦理,以大學學歷行政組員聘用,最低薪資33,875元
。
●職務代理人之工作期間自確定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
上述工作期間以實際通知日期為準,錄取人員一經通知須立即報到。本職缺係代理至
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,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,則工作期限縮短至實際復職日
前一日,當事人應即離職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【工作地點】
本校校總區(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)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資源教室。
【應徵日期及方式】
1. 一律以電子郵件應徵,意者請提供本校校聘人員履歷表(附照片)【履歷表格式請
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→行政人力組→校聘人員→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】、學經
歷證明、相關證照等資料,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(星期五)17:00前,以電子
郵件寄至本中心潘怡侃老師信箱ykp1029@ntu.edu.tw,主旨請註明「應徵行政專員
/職務代理行政組員-姓名」,並於投件文件中敘明應徵何項職缺。
2. 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